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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行监测结果信息公开

2025.04.16 137 字号 A- A A+

为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,特根据相关规定要求,公开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自行监测结果。

 

我公司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,在监测过程中遵循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,遵守质量控制程序,确保数据真实可靠。经检测,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及地方各类法规标准要求。

 

具体数据详见附件检测报告。



 

 

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持续发展保障中心环保部

2025年4月16日




附件:

1季度-蓬莱园区季度监测.pdf

1季度-太原路园区季度监测.pdf

1月-蓬莱园区月度监测.pdf

1月-太原路园区月度监测.pdf

2月-蓬莱园区月度监测.pdf

2月-太原路园区月度监测.pdf

3月-蓬莱园区月度监测.pdf

3月-太原路园区月度监测.pdf